福建厦门市第三医院核酸检测岗位人员简章
厦门市第三医院核酸检测岗位人员简章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原为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企业,2019年6月公司整体划转至国贸控股,成为国贸教育集团下属企业。作为区域性人力资源服务的重要平台和载体,高新人才公司坚持以诚信专业的服务理念、高效创新的服务品质,聚焦人才资源开发,全力打造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生态链,努力为人才创造人生出彩的机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现已形成以招聘(职业介绍)猎头、培训咨询、考试测评、派遣外包等人才业务为主,产业园建设运营等为辅的多元化发展格局。高新人才公司为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先后获得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福建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领军企业、厦门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领军企业、厦门市成绩显著人才服务机构、厦门市国资委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因业务需要,我公司拟招聘核酸检测岗位人员6人(检验科4人,输血科2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职责
1、24小时轮班制,具体班次按照医院检验科或输血科要求执行。
2、需按照检验科或输血科要求完成日常检验(包含但不仅限于核酸检测、临检、生化、微生物、免疫、急诊、发热门诊等)工作,并按科室安排参与值班。
3、服从医院、科室临时指派或突发事件工作任务,如遇各项检查或活动,由医院统一安排工作。二、任职要求
1、检验科:取得临床检验技术资格(检验士,检验师);输血科:具有临床检验技术资格及PCR上岗证;
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相关专业。(投递简历时,请上传所有资格证书及PCR上岗证,否则为无效投递)
2、年龄35周岁以下。
最高年龄35周岁是指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12月至2004年12月间出生人员;
3、身高要求155cm(含)以上。
三、薪资福利
年综合薪资福利待遇11万左右,(含工资、考核奖金、福利,个人及单位应缴交社保、公积金等)。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择优通知面试,招满即止,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
通过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人才招聘”平台投递简历,否则视为无效投递,方式如下:
手机端:添加“厦门高新人才”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进入“社会招聘”找到相应岗位进行投递。
联系人:黎小姐,联系电话:0592-5390100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面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严重后果,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体检
面试合格者需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六、录用及用工形式
1.拟聘用人员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至厦门市第三医院从事检验检测相关工作。
2.根据劳动合同,设立试用期。拟聘用人员若通过用人单位试用期考核,转为正式录用人员;若未能胜任岗位需要,没有通过试用期考核,按照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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