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沈阳农业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12人公告(第一批)
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一批)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人发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辽人社发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61号)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经费渠道为自收自支。我校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教学科研)岗位人员优惠政策》与正式聘用人员签订协议,提供3~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和5~20万元住房补贴(税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1990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后经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9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人员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应达到425分及以上(日语或俄语应具有六级合格证书)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一年及以上国外学习、工作经历;
2.TOEFL考试成绩75分及以上;
3.新GRE考试成绩260分及以上;
4.IELTS考试成绩5.5分及以上;
5.PETS五级。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国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yau.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视报名情况适时开展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后进行岗位核销。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yau.edu.cn/)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各级学历学位证书(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外语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考核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由我校各学院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由我校各学院通知。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考核由学院考核和学校考核两个环节组成,主要考核应聘者讲课技能、科研潜在能力、岗位专项技能、工作实绩等。考核方式包括试讲、说课、答辩等,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学院考核为基本资格考核,学院资格考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学校考核,学院考核成绩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作为应聘者最终考核成绩。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学校考核不通过等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考核时间、考核具体方式等相关事宜由各学院通知。
(五)体检
根据学校考核结果,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yau.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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