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静配中心招聘药学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静配中心公开招聘药学专业工作人员公告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静配中心药学专业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为医院自聘。岗位:详见《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有吃苦耐劳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97年1月9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92年1月9日(含)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在附件中下载《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好的《报名资格审查表》和2张一寸近期免冠同底彩照到医院南区人事科报名(行政楼2楼),联系电话:0550-3526009。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应聘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继续招聘或取消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考试:解剖、生理、病理,药事管理与法规。专业知识考试: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四门综合。笔试合成成绩为:《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面试
《岗位计划表》中招聘的岗位根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果总成绩相同,可增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由医院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考察工作由院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考生报名资格条件复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如因体检或考察出现人员缺额的,可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注: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待遇参照本院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50-3526026。
附件1: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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