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双江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双江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因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
双江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或退伍军人优先。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有临沧市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双江自治县户籍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的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注:疫情期间,将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畴,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政策执行期限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执行)。
四、工资待遇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总期限为三年(一年一签)。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及其他;月工资4100元(含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2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内5026室)。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四)报名联系人:刀朝阳联系电话:0883-7621691
(五)面试: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经过面试、综合测评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录用人选到岗试用一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如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考核录用人员不合格,即取消录用人员资格。确定公示人选进行为期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总期限为3年(一年一签)。
附件: 双江自治县民宗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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