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永州市新田县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79名公告
湖南省新田县县直企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为认真贯彻落实《永州市潇湘人才行动计划》,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结合我县企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重点引进县直企业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或部分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层次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公告所指本科学历不包括专科起点本科。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
二、引进计划和岗位信息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计79名(其中事业单位编制计划78名,国有企业计划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新田县2023年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相关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6.已纳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已与县属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
7.在我县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辞职、辞退和进入录用公示阶段后放弃未满两年的;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3月16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填写《新田县2023年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推荐表(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职称等相关资格证件、1寸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等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xtzzbrcs@163.com,邮件主题必须注明报考序号+报考岗位名称+姓名。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社、教育、卫健、纪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申报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如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资格复审:在面试考核之前,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人社、教育、卫健以及纪检等部门共同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职称等相关资格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委托他人代理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未纳入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对比认定,并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备案。
(三)面试考核
应聘医卫类职位的,采取现场口述实操的方式进行;应聘其他职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进行等额考察,对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经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县级主流新闻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引进人员有反映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后,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对2023年应届毕业生,待考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规定的资格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所有聘用人员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不含委托培养期、规培期、外出挂职锻炼等),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引进对象进行考核,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可解聘(试用期内不享受人才政策待遇)。服务期内,因自己单方面原因违约的,除退还已享受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相关人才待遇外,还需按聘用(劳动)合同拟定事项履行违约责任。
五、政策待遇
本次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根据《新田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新委人才〔2017〕2号),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每人每月8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人才(含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5000元;“双一流” 范围内全日制本科学历(“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至少有一项符合)每人每月4000元。发放期限为5年。非“双一流”大学全日制一本及全日制二本学历引进人才不享受生活补贴政策。
2.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科研支持。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新田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县财政给予5-2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科学技术奖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4.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一年的临时性住房。在新田县购买首套商品房且未享受过新田县人才引进住房优惠政策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由县财政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人才(含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由县财政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双一流”范围内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才(“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至少有一项符合),由县财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40%,第三年兑现30%,第五年兑现30%。非“双一流”大学全日制一本及全日制二本学历引进人才不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5.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政府予以奖励。
6.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县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可就近选择学校就读。引进人才因原单位不同意调出造成辞职、辞退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承认其原有身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给予重新建档,并连续计算工龄。个别引进人才表现突出的,因工作需要,可调任专业对口的主管部门工作。
7.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六、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引进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引进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在人才引进工作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新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中共新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746-4716176。
电子邮箱:xtzzbrcs@163.com。
附件1:新田县2023年县直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xls
附件2:新田县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doc
附件4:2022年全国双一流大学名单及建设学科名单.xlsx
附件5:国(境)外部分知名大学名单(100所).doc
中共新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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