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统计局招聘公告
来宾市统计局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来宾市统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来宾市统计局工作人员1名。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全日制专科(含)以上学历优先。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擅长公文写作和数据分析,年龄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9日至2005年1月29日期间出生),有企业统计、会计相关工作经历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岗位工资待遇
工资按来宾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标准发放,聘用期内社会保险金按来宾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来宾市统计局负担。
劳务派遣方式。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劳务派遣
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可以续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
(二)报名方式:本人填写《来宾市统计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23年2月10日18:00时前发送至邮箱:lbstjj@126.com。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査。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我局进行复审。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面试考核合格后,应聘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属于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五)聘用: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秋芳;联系电话:0772-4278800。
附件:来宾市统计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23.1.29.docx
来宾市统计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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