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泰州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60人简章
2023年江苏省泰州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简章为倾力打造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强化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源头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2023年泰州市党政青年人才(以下简称“党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计划选聘党青共60名。其中:市级机关事业人员(以下简称“事业类”)30名、市属国有企业人员(以下简称“国企类”)30名。
二、选聘范围及对象
选聘对象为部分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
类别
最高学历
本科毕业院校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事业类
1.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2.2023年QS、THE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
不限
1.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2.2023年QS、THE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
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国企类
1.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2.2023年QS、THE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
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1.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不限一流学科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须为一流学科
不限
具体选聘岗位及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2.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
3.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硕士研究生为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无违法违纪记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聘程序
1.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泰州人才网(www.tzjob.com),选择1个岗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17:30。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之比低于2:1的岗位,视情核减选聘人数。
2.资格审核。2023年3月初,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面试初步人选名单,并短信通知。面试前一天,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初定于2023年3月中旬在泰州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国企类需进行专业加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对省内高校参加面试人员给予500元交通补贴、省外高校(含海外高校)的给予1000元交通补贴。
4.体检。各岗位按照一定差额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于面试结束第二天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选。
6.公示。拟选聘人选名单在泰州人才网(www.tzjob.com)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因应聘人员公示不合格、主动放弃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公示。递补工作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
7.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与拟选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2023年8月,凭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书、就业协议等,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在泰州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培养管理
1.选聘和培养管理由泰州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人社局负责。
2.新选聘党青设置试用期。其中:
(1)事业类试用期1年,一般安排到开发园区、经济发达镇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一线实践锻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符合任职条件、表现优秀的,择优聘8级或7级管理岗。
(2)国企类试用期6个月,一般安排到市属国有企业的项目一线、施工现场实践锻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符合任职条件、表现优秀的,择优聘集团公司总部职能部门部长助理或子公司总经理助理。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3.新选聘党青设置3年培养期,量身定制培养方案,和新录用选调生3年基层培养锻炼、公务员3年成长计划、国有企业干部队伍“261”培养计划一体谋划、跟踪管理。
六、薪酬待遇
1.事业类身份性质为全额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相关人才待遇,其中:博士研究生发放15万元安家补贴和为期2年、2万元/年的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发放6万元安家补贴和为期3年、1万元/年的生活补贴。
2.国企类身份性质为国有企业人员,3年培养锻炼期内工资待遇一般高于事业类同学历层次人员的30%,培养锻炼期满后按照聘任岗位领取薪酬;同时享受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其中:博士研究生发放20万元“购房券”和为期3年、2万元/年的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发放10~14万元“购房券”和为期3年、1万元/年的生活补贴;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在当地租房居住的可申领租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个人承担的实际租赁费用低于上述标准的,以实际租赁费用计算),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七、纪律与监督
选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23-89896329(中共泰州市纪委泰州市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八、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泰州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入口:https://www.tzjob.com/zhuanti/2023/xpqnrc/
事业类咨询电话:0523-86886269、86886632(泰州市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
国企类咨询电话:0523-86192913(泰州市国资委组织人事和考核分配处)
附件1:2023年泰州市党政青年人才选聘岗位表
附件2: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附件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
附件4:2023年QS、THE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
中 共 泰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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