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招聘公告
抚州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抚州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抚州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一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服从统一调配;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初级及以上会计资格证,或有企业、事业相关会计工作经验。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内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不超过3300/月,试用期1个月;
(二)福利待遇:相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0日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考地点及联系方式: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679号6楼;联系人:孙智琦;联系电话:0794-826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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