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聘公告(12人)
学校名称: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学校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示范合作区金丰大街与金汇大路交汇
办学层次: 学校按国家统一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是东北地区建校较早的以医护类专业为主的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使命: 学校以“立德树人、以优质教育服务改变求学者的命运”为办学使命。
办学方向: 培养“知书达理、人格完善有责任感的社会公民和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综合素质高的医护类高技能人才”。
教学部门: 学校现设有9个教学单位,包括:护理学院、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口腔医学院、康复医学院、思想政治教研部、体育教研室、网络信息中心、继续教育中心。
专业设置: 学校是以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兼具中等职业教育,同时面向社会开展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教育培训。下设23个专业,包括:护理、助产、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社区康复、药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营养、药品生产技术、中药学、中药材生产与加工、老年保健与管理、医学营养、药品生产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眼视光仪器技术。
招聘岗位:
护理专业教师(3名)
一、岗位职责:
1.讲授护理学院护理专业课程和实训课程,配合学院完成教学、教研和课程建设等相关工作。
2.负责学生护考、护理技能大赛培训等。
二、任职条件:
1. 专业要求:护理学(护理)专业。
2.国家统招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3.有教学经验、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
药学专业教师(2名)
一、岗位职责:
1. 讲授药学院专业课程和实训课程,配合学院完成教学、教研和课程建设等相关工作。
2. 协助教研室主任进行专业建设、实训室维护、师资培养等工作,能按要求完成教研室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专业要求:药学、中药学等相关专业。
2.国家统招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3.有教学经验、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
思政教师(3名)
一、岗位职责:
承担与专业相关课程教学及相关任务,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等。
二、任职要求:
1、专业要求:思想政治教育类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哲学等。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3、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有教学经验, 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
计算机教师(2名)
岗位职责:
承担与专业相关课程教学及相关任务,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等。
任职要求:
1.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2.本科以上学历,硕士优先考虑。
3.有教学经验,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
口腔医学技术教师(2名)
岗位职责:
承担与专业相关课程教学及相关任务,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等。
任职要求:
1.专业要求:口腔医学及相关专业。
2.专科及以上学历。
3.有教学经验,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
我们的薪资福利:
1、薪酬按职称、学历、技能资格和工作经历确定;
2、按国家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3、可提供免费班车及学校住宿;
4、享有双休、带薪寒暑假及员工培训等福利。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844019357(微信同步)
工作地址:长春市中韩示范区金丰大街与金汇大路交汇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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