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招聘非事业编制护理人员20人公告
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护理人员公告根据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院聘)护理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院聘)护理人员20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和人文素养;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5.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且专业为护理学专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2月9日后出生);
6.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录用后能够及时上岗。
三、工作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月10日-2月12日下午17点结束,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证明、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以文件包(文件包名称为考生姓名)的形式发送到邮箱mzyyrlzyk@126.com,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2.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官网公告考试人员名单,请发送过文件的考生关注网站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官网。
(二)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相关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三)资格复审
成绩出来公示无异议后,提前2天在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官网上发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证明、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笔试成绩。
四、考察与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前20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网站公布。
(一)体检
1.体检由招聘领导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费用考生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该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完成。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65号)、《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58号)、《关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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