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区应急管理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公告
房山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的公告为提高我区森林火灾和其它灾害灾难的应急救援水平和处置能力,经房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房山区应急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房山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和人数(一)招聘岗位:房山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二)招聘人数:公开招聘32人,其中男性28人,女性4人。(三)岗位需求:霞云岭中队、佛子庄中队、蒲洼中队。二、岗位职责主要从事森林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任务,日常工作以体能、技能训练为主,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三、招录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不良行为和嗜好,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四)北京市房山区户籍,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五)年满18至35周岁;(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七)裸眼视力不低于1.0,无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不适宜从事高强度工作的疾病史,无传染性肝炎、传染性皮肤病等影响集体生活的疾病史;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员或具有森林消防相关工作经验等适合从事森林消防工作的人员适当放宽条件。四、报考程序(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2月15日上午9:00至2月16日下午4:00,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下同),点击“房山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进行报名。请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关注“线上审核”结果,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二)资格复审已通过线上审核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核需携带的材料包括:1.报名表1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居民户口薄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查验报告);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人员未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三)体能测试1.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见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告,未按时间参加者,取消体能测试资格。具体测试标准参照附件。2.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提供1个月以内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并如实填写健康告知承诺书。(四)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另行通知。(五)政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名,按照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政审人员。如有不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六)拟聘用人员公示政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面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存在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八)入职培训考核新录用队员试用期3个月,对被录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统一分配至相关中队工作。试用期结束后,由房山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集中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所有不服从组织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五、岗位待遇(一)房山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工资按照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山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临聘人员岗位工资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房应急〔2021〕100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按照2018年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口平均工资的85%标准确定。具体以区级财政保障经费为准。(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六、其他事项(一)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咨询电话:010-89360942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附件:体能测试项目及计分标准
北京市房山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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