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1人)
因工作需要,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此次招聘人员数量1名,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岗位为昆明市晋宁区医保局办公室文秘辅助岗位。
三、招聘用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健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3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0周岁(1993年1月31日后出生)。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限医学、法学、计算机类以及财会、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6.因违纪违规被原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咨询电话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月17日(9:00—17:00)。
(二)报名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511室(区医保局办公室现场报名)。
(三)联系电话:0871--67809975。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个人简历1份。
5.《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
6.《诚信报考承诺书》1份(附件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凡恶意报考、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录资格,并通报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资格审查
招聘人员资格审查由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六、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昆明市晋宁区医疗障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七、体检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成绩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须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在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八、考察
拟招聘人员考核、体检合格后,由区医保局组织人员通过函询、电话等方式对拟招录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一)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晋宁区医疗保障局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上报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备案。
(二)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录用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经用人单位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岗位的,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三)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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