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城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30人)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30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文山市城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计划》(以下简称《岗位计划》),报考人员可通过“文山七都建发”和“文山市城乡投”公众号查看招聘信息。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计划》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条件(详见《岗位计划》)。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管理及安排。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但未取得毕业证的。
4.有明显纹身(大于5厘米)的人员。
5.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或辞退的、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退兵的或开除军籍的人员。
6.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有吸毒史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由文山市城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笔试、面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可通过“文山七都建发”和“文山市城乡投”及“文山市城乡实业”公众号查看招聘信息。
3.报名提交资料: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严格按照《文山市城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报名表填表说明》(附件2)的要求填写《文山市城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附件1),粘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提交《承诺书》(附件4),接受资格审查;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将所需提交的报名资料扫描后以“岗位+姓名”为文件名打包发送至2419768745@qq.com 邮箱。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3908760843 。
4.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的应聘工作。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2月27日在“文山七都建发”和“文山市城乡投”及“文山市城乡实业”公众号进行公示。
5.报名人数不限。
(二)准考证的领取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以文山市城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为准,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3月4日9:00-11:00。
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详见详见笔试准考证。
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期举行笔试的,笔试时间以文山市城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的通知为准。
2.笔试范围
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进入面试。
3.报考人员笔试考试用品自备,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行入考场。严禁将各种手表、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入考场。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考场,取消考试资格。
4.笔试成绩于2023年3月4日在“文山七都建发”和“文山市城乡投”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笔试测评总分为100分。
6.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8:30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期举行面试的,面试时间以文山市城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的通知为准。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形象气质、求职动机、适岗程度和自我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人数的,从该职位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有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再次进行第二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与综合成绩同时进行公示。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于2023年3月11日在“文山七都建发”和“文山市城乡投”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按照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指定在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作为是否拟聘用的依据。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聘用
体检和考察通过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文山七都建发”和“文山市城乡投”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文山市城乡实为发展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若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工资待遇
工资构成: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组成。
社会保险:劳动关系期间,由公司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试用期工资按相应工作岗位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
六、聘后管理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派入用工单位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依法与文山市城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到用工单位统一管理和安排工作,严格遵守用工单位各项工作纪律、管理制度和岗位分工,履职尽责,努力工作,接受双重管理。
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合岗位工作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依法制定的管理办法解除劳动关系,按招聘程序招聘补充。
七、其他事宜
(一)如若出现招聘人员不足,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只递补一次。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若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体检的,均视作放弃。
(四)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请与负责人员联系咨询。
(六)招聘工作中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实行回避。
(七)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否则按违纪处理。
本公告由文山市城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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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文山市城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
2.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计划
3.报名表填表说明
4.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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