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招聘船检文员公告
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船检文员公告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系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1名船检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勤勉敬业、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服从工作安排;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专业不限,35周岁及以下。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3月2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及相关证件,个人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及相关工作证明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452769550@qq.com),并电话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591-87077567(刘女士),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83号。
(二)资格审查
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考核。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三)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采取面试答题形式进行。由中心招聘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需在面试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及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供审核。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聘用
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合同期2年,试用期两个月。薪资待遇按照中心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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