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朵小编 发表于 2023-3-2 17:52:49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9人公告

  经研究,决定从清河区乡(镇)街事业单位中公开遴选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选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开遴选人数及范围
  (一)公开遴选人数
  1、市场监督管理中心5名;
  2、政务服务中心3名;
  3、项目服务中心1名。
  (二)公开遴选范围:
  开资渠道为清河区乡(镇)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公开遴选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或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2022年10月在全区事业单位作风整治行动中被评“差”等次人员。
  (2)处分影响期或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考察方式遴选。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内容请参考提供的《复习资料》,(复习资料下载地址:邮箱账号:qhrsjsyglg@163.com ,密码:72115125)。主要测试报名人员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及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结合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标准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者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取得联系和其它原因未能准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考生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三)综合成绩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中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7日(不含周六周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铁岭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清河区世纪广场西北角)
  联系电话:024-72118666
  (二)报名方法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公开遴选基本条件的人员,填写《2023年清河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携带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要根据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遴选资格。在遴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自行负责。
  六、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一)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遴选总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同时对拟聘人员报名资格、笔试、面试情况进行审查。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表现。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情况。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报告,并明确考察意见。
  (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办理相关手续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转聘用的,办理编制、人事调转、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人员经费形式全部纳入区直财政全额拨款。
  经公开遴选确定的拟调转人员,不转变人员身份,按人事档案审核认定身份并结合录用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办理调转手续。原保留副科级待遇以上人员,经遴选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仍保留原待遇不变。拟调转人员一经录用,要在确定的事业单位最低服务3年以上,3年内不得办理人事调转等相关手续。
附件1:《2023年清河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清河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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