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朵小编 发表于 2023-3-6 17:37:50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2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实现就业,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综合评定、择优聘用。按规定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过的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益性岗位2名,均为综合岗位,参与《保山市人民政府公报》刊物编辑等办公室综合业务。其中:1名兼职驾驶员,履行公务用车驾驶有关职责。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国家和人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诚信,身体健康;
3.无违纪违法、失信被执行等不良记录;
4.保山市户籍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本人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5.应届高校毕业6个月以上未就业人员,搬迁至城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专业不限;
2.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基本办公软件,具有一定公文写作基础;兼职驾驶人员须持有C1或以上准驾执照,连续3年以上无重大交通肇事、酒驾,具有适应驾驶工作身体素质;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2005年3月1日前、1983年3月1日后出生)人员。
(三)优先条件
1.保山市户籍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保山市户籍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保山市户籍纳入就业困难、大龄等范围的失业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3月3日分别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2023年3月6日至3月20日(工作日08:00—11:30,14:30—17:30)到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隆阳区同仁街26号市政府大楼三楼330室)报名。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875—2160032。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推荐表、《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四)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经查阅个人信息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按岗位笔试成绩顺序确定前3名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具备优先条件的人员,在考试综合成绩中予以适当加分。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招聘考试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确定招聘对象。在参加面试取得成绩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合格后由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与拟招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订),聘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工资待遇为3200元/月,并承担应由单位承担部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单位不提供食宿。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报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招考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875—2237199(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负责解释。
附件: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2023年3月3日      
附件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籍贯
户口
所在地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就业困难类型
就业失业登记证
证件编号
学历学位
毕业
时间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是否符合
招聘条件
有何
特长
身份证
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家庭
主要
成员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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