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济市委政法委员会、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联合招录社区专职网格员的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落实就业援助相关政策,加快解决我市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经市委政法委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联合招录80名社区专职网格员。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二、招用对象及条件
(一)招用对象
1、具有永济市户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持《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家庭成员须全部登记失业);
(2)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3)“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4)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居住地为永济市城区(社区工作需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公益事业,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一定的责任意识、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熟悉智能手机、电脑的使用;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三、办理所需资料
1、办理《就业创业证》(失业状态)所需资料:
(1)现场填写《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2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材料(见原件留复印件):
(1)填写《就业困难认定申请表》2份;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份;
(3)《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
(4)①“4050”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书》;②“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零就业家庭承诺书》;③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
3、招聘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免冠2寸红底彩照1张;
(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1份;
(5)《医学健康证明》1份。
四、岗位及待遇
1、专职网格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为全日制用工,聘用人员无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工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并报永济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规定终止劳动关系,不得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
2、聘用人员工资及待遇,月薪为永济市最低工资标准(188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50%,人社局补贴50%。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为每名网格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补贴手机话费58元/月。
五、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运城市人社局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由市委政法委和用人单位(城东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城北街道办事处)进行管理考核,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网格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人员招满为止
就业创业证办理和招聘报名地点:永济市就业服务中心二楼(唐牛市场公安局家属院对面)
联系电话: 0359---8088187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地点:永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股(政府大院)
联系电话:0359---8026635
专职网格员业务咨询电话:0359---802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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