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丁丁 发表于 2023-3-25 18:02:28

武汉武昌区招聘公益性岗位25人公告

为了及时补充公益性岗位空岗人员,根据《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武昌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5个岗位,25人:
1、劳动监察协管员11人
2、民政协理员4人
3、居家养老协理员6人
4、安全监管员1人
5、统计协理员3人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需达到2:1,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招聘条件

根据文件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武昌区户籍,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未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就业援助的下列人员之一:
①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即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② 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③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④ 处于失业状态的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监察协管员因工作需要,需加班或深入企业工作。
3、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敬业爱岗。
4、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二)应聘民政协理员、居家养老协理员、安全监管员、统计协理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武昌区户籍,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定劳动年龄内,未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就业援助的下列人员之一:
①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即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② 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③ 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④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⑤ 处于失业状态的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从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期间,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应聘__岗位报名表》(现场可提供表格)到武昌区人力资源局2楼207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分岗位报名,不得一人重复报名多个岗位,否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应聘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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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__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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