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是深圳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按照法定机构模式运作,依法承担个人破产事务行政管理职能。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2023年计划公开招聘员额内工作人员(初级主办)3名。有关要求详见《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工作职责及薪酬待遇
(一)主要工作职责
1.参与拟定破产事务管理相关立法及政策文件;
2.参与个人破产管理人监督管理等工作;
3.参与实施个人破产信息登记和公开;
4.参与协助调查个人破产欺诈和相关违法行为;
5.参与提供个人破产事务咨询和援助服务;
6.参与建立完善相关部门办理破产事务的协调机制;
7.参与党建、文秘、财务、人事等内部管理工作;
8.承办其他破产事务管理工作。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初级主办岗位工作人员,参照享受本市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位薪酬待遇。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1.报名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有关学历、学位、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
2.《招聘岗位表》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要求的年龄报名;报名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不含当日);
3.《招聘岗位表》中有工作经验要求的,按要求的条件报名;有关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2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邮寄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及相关资料》(附件2),将WORD版、PDF版同时发送至邮箱:pcszp@sf.sz.gov.cn。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报名资料”;例如:“张三+应聘+初级主办(一)+报名资料”。
3.其他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将不安排参加笔试;经认定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行为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以本人最高学历(学位)报名。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学士)”的仅限本科报名,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学士)及以上”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皆可报名。
(4)报名人员最高学历为研究生的,其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当与所报考岗位的要求一致;最高学历为本科的,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应当与岗位要求一致。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二)初步筛选
组织对报名人员及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0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10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后,通过手机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为书面闭卷考试,计分采取百分制。相关人员凭本人笔试通知、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责、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个人破产配套制度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预计2023年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另行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微信公众号公告。
3.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5倍的,参加笔试人员均列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后,将通过手机短信、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
对照岗位招聘条件,组织对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照同一岗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预计2023年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以正式通知为准。
2.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组织成立面试评委组,评委组人数不少于7人。评委组对面试人员基础知识、适岗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分。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现场组织对面试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评。
3.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将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体检
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等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政治表现,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的方式、内容和程序等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八)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违反招聘相关规定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
(二)本方案的“以上”“以下”“以后”,除特殊标注外均含本数;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755-82018210,咨询时间:报名时间内工作日9:00—11:3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要求给予解释。
附件:1.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3人)
2.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及相关资料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2023年3月27日
附件1: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pdf
附件2: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及相关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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