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高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珠海高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根据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3名(中厨1名,杂工2名),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制职员3名(中厨1名,杂工2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珠海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合同制职员,薪酬待遇按照高新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学历等条件见《珠海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5、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当月底;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工作方案经批准后,通过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二)报名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时须携带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作为凭证。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4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A栋201(可从珠海市区乘坐K3路公共汽车,在“创新发展大厦”下车)。
4、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珠海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1份(附件2,报考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注: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通过报名审核人员名单及相关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考试
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时,启动该岗位的考试程序;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时,该岗位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考试采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各占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从事食品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依次替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经体检、考察后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合同制职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应考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工作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相关经费从人员招聘经费中列支。
附件:1. 珠海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珠海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
3. 承诺书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珠海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珠海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doc附件3: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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