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色达县司法局考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4人公告
色达县司法局关于公开考聘色达县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为更好地整合力量,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基础,充分发挥司法所作用,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色达县司法局现面向社会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
本次考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考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
二、考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考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岗位工作强度大,需要经常下村、巡逻、值夜班)。
三、工作职责
主要开展基层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特殊人群走访服务、矛盾纠纷排查、法律服务等工作。
四、报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勉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热爱基层群众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一定的藏语交流能力、文字功底、法律知识,熟悉办公流程、掌握办公软件。
(四)报考司法警务辅助人员,需2023年1月1日前户籍地为甘孜州的非在编在职人员;年龄在20周岁以上(2003年3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6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五)本科及法学专业、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六)男性净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65cm及以上。
(七)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受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或纪委监委立案审查的;
2.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个人原因表现不好,曾被单位解聘、辞退或者开除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考聘流程
本次公开考聘按照“报名(前置藏文口语测试)→体检→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含前置藏文口语测试,测试通过后方可报名)。
3.报名地点: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4.填报信息:报考者准确填写《色达县2023年公开考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的各项内容,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5.提交材料:报考者应准备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色达县2023年公开考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在现场进行提交,否则不予报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体检
根据审查情况,审查合格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色达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本人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四)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现金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人,进入面试的需缴纳80元/人。
(五)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3年4月7日
领取地点: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领取准考证时,考生本人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缴费发票。
六、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分值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所有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60%)+加分项目+(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时间:详见准考证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4.本次考聘中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5.准考证、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面试
面试参照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方法实施,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未按时间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直接进入面试。
1.时间:详见准考证
2.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加分
1.法学本科加1分,全日制本科学历加1分。
2.所有涉及加分的报考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报名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四)政治审查
参照公开考聘事业人员方法实施要求进行。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体检检查、政治审查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聘用管理。入职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试用期1个月。首次签订合同为期2年,年终考核称职等次及以上的人员,可续签合同。被聘用人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解除聘用关系: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
3.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4.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的;
5.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聘用单位工作的;
6.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聘用单位形象的;
7.在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
8.自动辞职的。
八、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45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二)其他待遇
享受带薪休假。
九、管理模式
(一)工作管理。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按乡镇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遵规守纪。签订劳动合同,严格遵守政法干部相关规章制度。
(三)休假管理。参照司法局一般干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工作考评。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每年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档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比率不超过25%。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在合同期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法干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将予以辞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考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
中共色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836-8522510
咨询电话:
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6—8528853
附件1:《色达县2023年公开考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色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色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色达县监察委员会
色达县财政局 色达县司法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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