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12人)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障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市人民政府决定公开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从事法律教学、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学者、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三)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时间和精力,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了解社情民意、熟悉政府工作规则;
(五)在投融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物保护等领域具有丰富工作经验;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热心公益事业,无不良行业记录。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应于4月13日—4月19日,持个人简历(包括学历、执业年限、职称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报名(市委市政府东楼527室)。
三、选聘人数
拟选聘12名人员担任运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其中执业律师9名,专家、学者3名。
四、换届选聘程序
(一)审核
报名期限截止后,市司法局将对报名者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复核;选聘领导组将综合考虑其专业特长,在业界的影响和个人职业操守以及年龄结构等因素,择优拟定聘任人员。
(二)公示
对拟聘人选通过运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聘任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人选,报市政府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书,聘期3年,并向社会公告。
(四)报酬
按照《运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给予报酬。
联系人:廉聪清联系电话:0359-2666336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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