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人公告
一、校情介绍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是一所由北京师范大学与海口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的十二年一贯制公立学校,校址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占地面积310.5亩,按照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进行施工设计。学校现有102个教学班,4554名学生,301名在编在岗教师。今年秋季学期预计学生数达到5500名左右。
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作为省一级甲等学校,将建成一所管理科学、民主规范,具有鲜明办学特色,拥有一流教育设施和教师队伍的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实验性、示范性的现代化学校。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公开招聘优秀教师。
二、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优秀人才,组建教师队伍,确保优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三、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1.此次招聘专业技术岗41人;
2.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高于当地同级别公办教师20%;
4.学校以优惠条件提供食宿保障。
四、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具备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3. 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学科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生暂无教师资格证可填写附件二承诺书);
6.报考语文岗位需要普通话证书等级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7.报考英语岗位需要全国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三)专业技术岗位技术要求:
1.小学岗位:
A.2023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B.在职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学校教学一线工作满二年及以上(在报考时需提供社保清单,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详情请见附件四。)
2.初高中岗位:
A.2023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B.在职教师,在学校教学一线工作满二年及以上(在报考时需提供社保清单,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详情请见附件四。)
3.应届毕业生: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在职教师: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特级教师、高级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称号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3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务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报名简历初审、考试(含笔试、试讲和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执行《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学校教师常规招聘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公告将通过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发展管理部微信公众号“京师基教”、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示时间为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者访问链接(https://eduhr.bnuedu.com/20230301)填写报名表及相关资格证明并上传证明文件(在职教师请注意,若上传列表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选项,请把社保清单、附件三考生承诺书、附件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教师资格证等组合成一张图片上传到教师资格证的上传选项,否则不予通过);并打包相关材料投递简历至邮箱bsdhkfxzp@163.com。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0:00——4月17日17:00
3.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一切后果自负,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报名简历初审
从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中,通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评审组评审筛选进入考试阶段的人员。公开报名后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时间截止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
(四)笔试
(1)参加人员:网上报名通过简历初审的考生。
(2)笔试方式:网络线上。
(3)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
学科专业知识包括任教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等。
(4)笔试时间:以公告为准。
(五)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报名材料的相应原件进行复查。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
(六)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对进入笔试的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进入面试。
(1)面试方式:试讲及结构化答辩。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
(3)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七)体检及考察
根据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微信公众号网站公布。
1.体检
具体事项后续通知
2.考察和档案审查
进入考察阶段考生需到学校进行跟岗业务考核(应届毕业生一个月,视疫情情况而定)。跟岗业务考核作为考察的一个环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考察考核,同时对考察人审查个人档案。未通过跟岗业务考核、考察考核或档案材料审核有问题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对由此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视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发展管理部微信公众号“京师基教”、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纳入我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须遵守主管部门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视岗位情况而定。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负责,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规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
王老师 0898-36699684
八、附件
附件一:岗位明细汇总表.docx
附件二:应届生缺少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x
附件三:考生 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四: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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