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8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临沂、济南两个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人,专任教师868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80人。学校面向“一老一小”两大群体、面向基层卫生和公共卫生、面向健康新技术新业态、面向中医药发展,使专业链紧密对接产业链、人才链,不断优化调整专业结构,现有临床医学系、护理系、口腔医学系、医学检验系、药学系、健康与康复系、医学影像系等10个教学系部,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康复医学、护理学、助产、涉外护理、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30个专业。
学校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兴校、改革活校、科研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为医疗卫生事业服务的宗旨,遵循医学教育和卫生人才成长规律,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质量求生存,以改革为动力,以特色促发展,以完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以建设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为契机,努力开创医学教育与卫生人才培养的新局面,为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优秀卫生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人(其中专业技术中级岗位4人,初级岗位4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5.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4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4月21日;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资格证等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s://www.sdmc.edu.cn)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3年4月21日-5月3日17点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网址http://39.107.48.189)进行报名。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填写注册信息时要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可在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招聘系统或学校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2.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除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基本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基本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毕业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正常毕业证明。2023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按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
(2)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3.准考证打印
通过报名材料审核人员请随时关注“招聘系统”通知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类,综合类岗位笔试为综合类考试,医疗类、中医类、护理类、检验类、预防类、药学类岗位笔试为卫生类考试。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预防六类分别命题。笔试总分100分,学校根据笔试实际情况设定合格线。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及答辩方式进行,时间在15分钟以内,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举止仪表、板书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其他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在15分钟以内,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方面知识。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考生进入面试范围,在规定的材料审查日期未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临沂校区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539-8225957
济南校区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531-86305238
报名期间技术服务电话:15668329825
监督电话:0531-863050050539-8205026
七、其他
我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研究方向证明
5.中共党组织关系证明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 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 研究方向证明
附件5 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