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疆和田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92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工作将于4月25日启动,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时关注网站动态,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和自身条件及时报名。现就招聘基本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治区实名制锁定管理的在岗自聘教师、退役军人。
二、招聘岗位
4月25日发布岗位表
三、报名及笔试时间安排
2023年4月24日发布公告启动招聘,预计7月上旬结束。
(一)报名时间:4月25日—5月10日18:30
(二)笔试时间:5月21日(星期天),笔试各科目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有关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4日(含)以后出生),不限户籍、不限族别。退役军人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4月24日(含)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的需要。
(六)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七)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个别村分校、分园岗位,允许自治区实名制锁定管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岗自聘教师报考(以公开发布的岗位表为准)。
(八)教师资格要求:要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先参加教师招聘,上岗前要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九)专业要求: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专业详见《2023年和田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学科符合岗位要求。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满一年的人员。
2.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招考等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或相关手续未办结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时间,均为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
新疆和田地区202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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