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洛江监狱招聘辅助管理人员的公告
福建省洛江监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管理人员的公告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辅助管理岗位:办公文员2人,协助从事法律文书整理、撰写文字材料、平台管理、录入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服从组织安排;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专业优先;
4.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女性,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有一定文字功底;
5.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文身;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工作责任心强,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8.其他单位在职人员要报考的,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上岗前,应聘人员应解除与其他任何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
(二)本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监狱或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辞退或解聘的;
5.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疾病、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身体有文身的;
8.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的,或者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曾被判处刑罚的;
9.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辅助管理工作的。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2023年5月5日下午5点,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发至邮箱:781302877@qq.com,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包括:(1)报名表电子版;(2)2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3)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条件,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后,方可报名。经洛江监狱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到本单位通知后,按时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到洛江监狱(洛江区河市镇河西路1号)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承诺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招聘方式
通过面试方式,并结合评估个人工作经历及表现、实际操作等情况进行考察审核,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优先招聘:监狱系统烈士或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监狱系统在职民警职工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全日制警察院校毕业生。最终确定招聘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经面试和审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关于规范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19〕118号)规定执行。辅助管理人员可加入用人单位工会享受工会福利。
聘用人员应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及保密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95- 68997077,68997040,联系人,陈警官,林警官。
2.考察入围后,需体检合格,方能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对招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省洛江监狱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福建省洛江监狱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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