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高新区工委政法委公益性岗位招聘3人简章
苏州高新区工委政法委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苏州高新区工委政法委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高新区工委政法委招聘公益性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
3.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二)报名网址:
1.电脑端:http://zhaopin.sndhr.com:7222/zpCandidate
2.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才易聘” 或直接扫码报名(“新才易聘”二维码附后)。
(三)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5月9日16:00止
(四)报名注意事项:
1.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2.材料上传: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薄(户头联及本人联);③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⑤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 ⑥各类奖励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另行公告。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不指定教辅用书。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初审所有原件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政审。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派遣至招聘单位用工,合同期限两年(或以上),具体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被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纪律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39。
五、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工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751655、6875162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25742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附:“新才易聘”二维码
http://www.5rc.com/data/attachment/portal/202305/04/645355853f9c9.jpg
附件:苏州高新区工委政法委招聘公益性岗位简介表.pdf
苏州高新区工委政法委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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