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仲裁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厦门仲裁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厦门仲裁委员会是厦门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成立的仲裁机构。自1996年成立以来,厦门仲裁委员会秉承“中立、公正、专业、高效”的仲裁宗旨,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019年,在中国仲裁机构公信力评估中,厦门仲裁委员会被评为“仲裁机构在当地的社会影响力指数排行榜第一名”及“涉外服务十佳机构”;2022年6月,加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和现场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良好的履职经历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较强的写作能力及材料采编能力,熟悉政府、国企公文处理规范要求,熟悉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应用;有2年及以上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务机构从事文字综合材料工作经历;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新闻传播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会计与审计类专业;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
5.被原单位辞退未满5年或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一)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厦门仲裁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具体岗位职责:
1.仲裁行业相关动态收集、整理、研究;
2.单位大事记载、整理及年鉴编制,各类公文、总结、活动方案等材料拟写;
3.协助相关课题的申请、立项、起草等工作;
4.协助调研、会议和论坛研讨活动相关工作;
5.党务工作;
6.文件收发、登记、交办、催办、立卷、归档等工作;
7.领导交办的工作。
四、薪资待遇
试用期满后年收入不低于18万元,包括社会保险、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个税自担。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等。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执行,采取网络报名、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现场笔试、现场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
2.报名方式:每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应通过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人才招聘”平台投递简历并上传《厦门仲裁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递,方式如下:
电脑端:请点击以下链接进行投递
(链接)
手机端:添加“厦门高新人才”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进入“社会招聘”找到相应岗位进行投递。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92-5079586、18959257666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 15:00-17:00
(二)资格审查
由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对报名材料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并电话或短信通知资格审查结果。应聘者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于通过电话(0592-5079586)进行申诉。
(三)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初试)及面试(复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申论》。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初试)
(1)面试(初试)从笔试成绩到达合格线的应聘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10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初试)人选。若笔试成绩上合格线人数不足1:10,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初试)人员。
面试(初试)前,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初试)资格,由此造成参加面试(初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初试)的人员。
面试(初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综合成绩。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以100分计,由笔试成绩与面试(初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占50%、面试(初试)占50%,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排序为准。笔试成绩、面试(初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4.素质测评
对应聘者的职业价值观、职业能力倾向等进行测试。
5.面试(复试)
面试(复试)从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复试)人选。根据面试(复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面试(复试)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进入体检人选。
6.背景调查。
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身份信息、学历、职业资格、网贷、信贷、失信情况、不良记录、工作经历及工作表现进行核查。
(四)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委托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结果将由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通知应聘人员。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厦门仲裁委员会将对报考人员相关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和递补
1.结合岗位要求、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由厦门仲裁委员会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2.在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但未办理录用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仲裁委员会综合考虑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需按照简章要求的格式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
4.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厦门仲裁委员会所有。
附件:
1.厦门仲裁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3年4月)
2.厦门仲裁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厦门仲裁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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