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37人公告
根据绥中县公安机关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绥中县公安局警务辅助工作,共招聘37名勤务辅警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2023年绥中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工作安排;
(三)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报考勤务岗位可以放宽至高中学历;
(五)户籍所在地为绥中县,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日期之前(含公告日期);
(六)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5月8日 (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七)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即1987年5月8日(含)以后出生;
(八)身心健康,身体匀称,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头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体协调,无大面积瘢痕,无文身,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经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十)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笔试成绩加分待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5分,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加一项最高分。
(1)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警察、政法专业毕业生。
三、待遇及管理方式
(一)本次招聘的辅警人员辅助公安民警开展有关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能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招聘的辅警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县公安局结合辅警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对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
(二)招聘的辅警人员按照1480元/月(含个人交纳保险部分),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自行解决住宿。工资待遇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予以调整。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2023年绥中县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9时至5月17日中午11时。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
规定时间内登录绥中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zx.gov.cn)→网上办事→绥中县人社考试网先进行免费注册在提交报名申请,或者搜索绥中县人社考试网(https://szks.hld.gov.cn),先进行免费注册在提交报考申请,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首页资料下载中查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此次招聘无报名费,无需缴费。(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最高版本)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
3、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审查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及照片等进行初审,并给出意见。报考人员要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并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未在2023年5月17日中午11时前完成报名信息提交的视为报名无效。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牢记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后期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 资格审查结果需由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审查单位不对考生进行通知。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关注绥中县人社考试网,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和体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体能测评按照《招聘辅警体能测评达标标准》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并计入总成绩。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如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共同进入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关注绥中县人社考试网,不再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笔试成绩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三项体能测评成绩全部合格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评后出现空缺岗位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后在进行体能测评,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
体能测评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等有关文件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纵跳摸高。附件2:《招聘辅警体能测评达标标准》)。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按照体能测评合格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关注绥中县人社考试网,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果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程序执行,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合同签订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经岗前培训,正式上岗。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五、纪律与监督
(一)资格审查贯彻招聘考试全过程,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生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检和不按期报到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绥中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23年绥中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招聘辅警体能测评达标标准》
联系人:赵警官齐警官
咨询电话:1556675586415541842789
附件1:2023年绥中县公安机关辅警招聘信息表.xls
附件2:招聘辅警体能测评达标标准.xlsx
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绥中县公安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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