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瓮安珠藏镇人民政府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公益性岗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瓮府办函〔2016〕38号)精神,为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和困难援助的方式开展,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具有瓮安县城镇户籍,在县内常住一年以上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持《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申请就业援助(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时间为2023年3月12日之前);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未进行工商营业执照登记,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女18—49周岁,男18—59周岁,且符合下列有关条件之一的人员:
1. 原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和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中的“4050”人员;
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 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 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5. 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 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 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8. 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原公益性岗位“三年期满”退出已终止劳动合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从公益性岗位被辞退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有涉黑涉恶情形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1日—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
瓮安县珠藏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联系人
珠藏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犹鹏,联系电话:0854-4856507。
(四)报名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须提供的其他资料: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军人证;脱贫户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和移民工作站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瓮安县户籍的居住地社区出具证明材料;瓮安县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无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信息证明。
五、考试及相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谈由珠藏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择优录取。
(二)面谈时,应聘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其他身份证件)参加面谈。面谈时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面谈室,面谈开始后尚未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谈资格。
面谈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至12:00。
面谈地点:珠藏镇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考核公示和聘用
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因考生个人放弃、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况,我单位则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核合格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管理及待遇
由珠藏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助,工资标准1660元/月,并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八、纪律监察
本次招考接受人大、纪委、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违纪考生取消应聘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九、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小组研究确定。(招聘联系电话:0854-4856507。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854-281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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