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 五险+双休+法定假日
招聘职位会计 1人
岗位要求:
1、35周岁以下,沈阳户籍。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会计职称;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3、能够熟练使用excel、word、PPT等办公软件;
4、熟练掌握国家相关财务、税收及金融法规;
5、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素养,高效执行力和抗压能力;
薪资待遇:
3000元/月(缴纳五险);用工方式为人才派遣制。
工作时间:
早8:30~晚5:00,双休,法定假日休息。
工作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
联系人:关老师
联系电话:13840172945
应聘者请先将简历以附件形式发到邮箱:
lnrcpqzp@163.com,并在邮件主题和简历名称注明应聘单位及职位,格式为“姓名-所报单位-岗位”,否则视为无效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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