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宁波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驾驶员)公告
2023年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驾驶员)公告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余姚市户籍、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职高)及以上学历且已毕业取得学历证书的社会人员,并须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二)在余姚城区有固定住所,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持有机动车驾驶证A照的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5月1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机动车驾驶证C照及以上满5年,驾驶技术娴熟,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聘用人员的性质及待遇
聘用人员的性质为余姚市人民检察院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余姚市人民检察院,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薪酬待遇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标准规定执行。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25日(仅限工作日报名)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南大楼四楼419办公室(余姚市兰江街道大黄桥南路418号)
报名办法:报名者持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以及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一式两份《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职工(驾驶员)报名表》(附后,请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招聘人数不足2:1的,视情取消或核减招聘指标。
(二)考试(包括技能测试和面试)
技能测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组织报名者统一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和办法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6名(第6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6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及驾驶员专项体检录用标准和相关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聘用和公示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与原单位办理中止人事关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上述两种原因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自行下载,可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所填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学历及驾照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5月18日。以2023年5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四)本次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60分),保留六个月本单位岗位补缺资格,六个月内如遇本单位相近岗位空缺,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录取。
(五)本公告由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277612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余姚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18日
附件: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职工(驾驶员)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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