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75名公交车长(驾驶员)的公告 ...
因工作需要,宜宾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交车长(驾驶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交公司概况
公交公司作为公服集团下属二级子公司,是全市唯一从事城市公交运输的全资国有公益类企业。公司成立于1966年,注册资本金1.3亿元。2021年12月,资产总额5.95亿元,员工1600人,公交车辆902辆,公交线路100条,运营线路长度1460公里,年行驶里程4600万公里,年客运量超1.2亿人次,为广大市民提供多样化、精准化、个性化的公交出行服务。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笔试、技能测试和考核(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
三、招聘名额、性质
(一)招聘名额、性质和岗位职责
1.公开招聘城市公交车长(驾驶员)75名。
2.此次招聘所有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交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公交驾驶岗位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安全服务意识;
2.取得A1或A3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3.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5.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6.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糖尿病、腰椎间盘突出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及线下报名
1.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投递至电子邮箱,报名材料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为标题,以附件形式发送,简历投递邮箱:gfybgj@163.com。
2.线下报名地址:翠柏大道富邻金沙小区公交公司、岷江新区综合场站、叙州区城中央成中大楼五楼。
3.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1份、驾驶证复印件1份、1寸彩色证件照1张、安全驾驶记录(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满分记录和准驾车型变更记录)复印件1份。
4.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15日18时止,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二)综合测试(面试、笔试、技能测试)
1.测试对象: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2.测试时间: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另行通知
3.测试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公服集团公交公司岷江新区站
(三)组织警情、道路运输安全审查
由安全技术部负责警情、道路安全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公交车长:
1、无有效的、适用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诚信考核不合格或被列入黑名单的;
2、36个月内发生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
3、最近3个完整计分周期内有一个计分周期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
4、36个月内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限速20%)以上的违法记录的;
5、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记录,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以及发现其他职业禁忌的;
6、有公安机关不良记录的。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在规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递补
因资格审查、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六)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宜宾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公交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福利待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合同期及待遇
(一)合同期管理
此次招聘岗位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予以解聘。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公交《公交车长营运工资实施方案(试行)》造发,年终根据工作表现给予一定奖励,享受法定节假日、社保、体检、餐补、工会慰问等相关福利。
六、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用资格。
联系方式:0831-8302245
七、本公告由公交公司负责解释(0831-8302245)
附件:公交车长应聘登记简历表
宜宾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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