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半年四川泸州古蔺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7人公告
关于2023年上半年古蔺县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理流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拟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岗)位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职(岗)位、名额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二、选调范围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附件2相应职(岗)位条件,且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事业人员),其中,事业人员还须符合按照单位经费来源平行流动或顺向流动相关要求。
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具备选调职(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执(职)业资格及职称资格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且责任自负。三、报名条件(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调职(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选调职(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职(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分别相符;“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6月2日。
4.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达到所在地区和所在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
5.截止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县外考生的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的同意报考意见;报考者是县内考生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除外);工作年限不满3年的,所有工作年度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除外)。
7.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请先拨打选调单位联系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职(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具有不符合职(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四、选调程序
(一)网络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实行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选调职(岗)位。
1.网络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日12:00止。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公务员(参公人员)发送至334385447@qq.com,事业人员发送glxrsjrcg@163.com),打包发送的材料须以“姓名+报考职(岗)位+职(岗)位编码”为文件名(以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所需资料
(1)《2023年上半年古蔺县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件(附件3,A4纸双面打印,务必亲笔签名并按拇指印,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限工作经历的职(岗)位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
(4)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1张。
以上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初审
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告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2023年6月2日16:00前,通过电话告知报考人员(如未收到初审结果反馈的,请于2023年6月2日18:00前主动联系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
(三)职(岗)位调整笔试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职(岗)位的招聘人数。报考取消职(岗)位选调人员,经本人同意并提供书面申请的,可调配到符合条件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其他职(岗)位,在2023年6月5日18:00前未提交改报岗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调机会。
2023年6月6日12:00前,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发布取消、调减职(岗)位公告。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且职(岗)位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公务员(参公人员)到县委组织部4楼公务员股(地址:古蔺县府前街23号,联系电话:0830-7053251)、事业人员到县人社局5楼人才管理股办公室(地址:古蔺县迎宾大道865号2栋,联系电话:0830-7211225)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
(五)笔试
笔试由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考调程序。笔试成绩及排名将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公布,请考生注意随时关注。
(六)现场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职(岗)位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职(岗)位选调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者、在笔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均不能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公布,请考生注意随时关注。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放弃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职(岗)位只递补一次。
2.审查要求: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选调条件进行,报考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须持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等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同意报考手续(县内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县外报考人员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同意),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考者如系县外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或职级的任免审批表或任免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报考者如系县外事业人员,须提供进入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如:公开考试招聘登记表、直接考核招聘登记表、政策性安置文件等材料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占编聘用文件等)、现聘职(岗)位的职(岗)位聘用审核表等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或考核等次证明(须加盖单位鲜章);工作年限不满3年的,须提供所有工作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记表(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或考核等次证明(须加盖单位鲜章)。
(6)职(岗)位要求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出具中共党员身份认证材料1份;
(7)职(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年限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6月30日。
(8)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1份。
凡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
(七)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见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程序。
(八)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九)考察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并开展考察工作。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
选调单位须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有主管部门的选调单位由主管部门选派人员),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聘岗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失信被执行情况、回避情况等)。
(十)体检
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由招考单位负责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十二)公示和调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有关手续(有主管部门的选调单位由主管部门办理)。事业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有试用期的职(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县外考调进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在古蔺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古蔺县。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此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公务员(参公人员):0830-7053251、事业人员:0830-7211225监督电话:0830-7222830、0830-7233950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附件:
1.2023年上半年古蔺县机关单位第二次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职位表.xlsx
2.2023年上半年古蔺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xls
3.2023年上半年古蔺县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4.同意报考意见.doc
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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