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30人)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适应能力和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
4.报考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必须取得现用人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且与现单位无合同用工争议;
5.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的首日;
6.其他条件
序号
招聘
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
名额
报考资格条件
最低学历要求
专业名称
年龄
其他
1
医师
专技
8
全日制大专
本科:临床医学
(专业代码:100201K)
专科:临床医学
(专业代码:620101K)
35周岁及以下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考试合格成绩证明(全日制本科学历应往届生对是否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不作要求)
2
药师
专技
2
全日制本科
药学/临床药学
(专业代码:100701/100703TK)
30周岁及以下
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3
检验
技师
专技
2
全日制本科
医学检验技术
(专业代码:101001)
30周岁及以下
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4
工程师
专技
2
全日制本科
生物医学工程
(专业代码:082601)
30周岁及以下
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5
放射
技师
专技
1
全日制本科
本科:医学影像技术
(专业代码:101003)
30周岁及以下
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6
护士
专技
15
全日制大专
本科:护理学
(专业代码:101101)
大专:护理
(专业代码:620201)
30周岁及以下
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考试合格成绩证明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本县其他单位有事业编制的;曾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1.时间: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6日(8:00-12:00,14:30-17:30),地点:南江县人民医院行政大楼二楼组织人事科。
2.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证明、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及个人简历一份,并如实填写《南江县人民医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鲜章),并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3.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按照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考生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始终,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考核
1.考核方式
医师、药师、检验技师、工程师、放射技师岗位
实行考核招聘,以面试答辩方式进行合格性考核。考核内容以国家执业和职称资格考试用书为主并适当扩展延伸,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成绩并由其本人签字确认。按照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成绩相同的,再由医院组织复试确定入围人选。
护士岗位
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业务技能考核:主要考核与报考岗位有关的业务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面试:政治品德、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医师、药师、检验技师、工程师、放射技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护士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业务技能考核,再根据笔试和业务技能考核的折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考核,最后入围面试环节者根据笔试、业务技能考核、面试成绩折合后的总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下一环节考核人员。
2.考核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公示考核成绩无异议后确定体检对象,由我院预防保健科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产生的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者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其在所辖区域内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并出具审查结论。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政治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政治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挂网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不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待核实后确定。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分管职能部门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试岗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医院组织人事科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27-8266829、0827-3129576。
四、其他
1.此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属于合同制人员(编外)。
2.此次招聘将严格落实“两个同等对待”要求,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我院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3.此次招聘由南江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8230732,18782793062,18398931912。
附件:南江县人民医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docx
南江县人民医院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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