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赤壁市事业单位招聘128人公告
2023年赤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赤壁市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发展需要,经赤壁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赤壁市委组织部、赤壁市人社局会同有关用人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及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2023年赤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本(专)科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2017年以后入学的在职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单位要求为准;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赤壁市在职在编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9:00至6月14日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均通过赤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chibi.pzhl.net)进行。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必须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11-9816。
3.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因考生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而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6月14日18: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4.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6月25日9:00起,登录赤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chibi.pzhl.net)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6.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进行资格复审,确认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50元。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23年赤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考生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
(2)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要求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同意报考证明的落款日期必须在笔试报名日期之前;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本次笔试按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设考。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
2.笔试成绩计算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
3.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9:00,详情见准考证。
4.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赤壁网统一发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7月31日。因个别市(州)组织安排“三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2023年赤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加分政策审核表》(附件3,以下简称《审核表》),及时向各项目当地市、县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三支一扶”人员经“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经团市委审核确认,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确认。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材料。
考生将审核确认的《审核表》(扫描件)在操作报名时同步上传至报名系统,由各单位审核人员下载于6月16日17:00前移交至赤壁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未按规定提交《审核表》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本次招聘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于2023年6月16日下午18:00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对被取消岗位且不愿改报的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品质及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处置、人际交往等通用能力。
1.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形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数比例未达到3:1的,全部进入面试,并按比例核减(但不取消)招聘岗位。因面试缺考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为保障其他考生权益,可不核减岗位,面试正常进行,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考生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相应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占比合成计算(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1、退役军人优先;2、应届毕业生优先;3、符合岗位表中已经明确优先条件的优先;4、学历高者优先。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赤壁网统一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体检。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6.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7.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察意见,报组织人社部门审定。
8.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赤壁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见习)期制度,试用(见习)期及相关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试用(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编制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赤壁市委组织部、赤壁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15-5331325,0715-5332863,0715-5332866。公告《2023年赤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赤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3:2023年赤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加分政策审核表.xls
中共赤壁市委组织部 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