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 | 5人】青海省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公司简介:我公司是经国家、省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出版物总发行单位,担负着全省中小学生教材及大中专教材、党和国家重要文献、一般图书、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的总发行任务。现有14个直属分公司、9个全资子公司,发行网点68个。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岗位5名。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会计岗位(5人)
1.集团公司会计岗位4人,工作地点:西宁市
2.海南州有限公司会计岗位1人,工作地点:共和县
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会计、审计等财务管理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的考生优先。
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热爱祖国;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出版物发行事业和新华书店工作;
3.具有良好的守法守规意识和思想品行,无任何违法违纪或不良行为记录;
4.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团队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备一定抗压能力;
5. 形象气质佳,爱岗敬业,吃苦耐劳,顾全大局,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信息发布:在青海省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早上8:30分)至2023年6月9日(下午18:00)。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所带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下载打印))原件和1份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留有效联系电话,初审通过后,集中组织现场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了解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根据自身条件慎重选定报考岗位,提交一份简历,重复报名、信息不全等情况视为报名无效。
2.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通过考试者到岗试用前提供毕业证书。
(四)笔试。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和综合知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面试。按照笔试排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按总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六)体检。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政审。通过以上环节的应聘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违规不良记录等相关证明。
(八)到岗试用。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各环节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到岗试用。任一环节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或视情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
(九)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满综合考核合格者统一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青海省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办法》(青新集〔2019〕68号)执行;缴纳社会保险等。
五、有关事项
(一)应聘者对申请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参加报考的,一经核实,随时取消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招聘期间,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如发生电话停机、挂断等情况,视为弃权。
(三)有下列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1.未按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2.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自动弃权行为。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大纲,未编印参考资料、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讲座,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此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青海省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971-8247056/0971-6143134
报名地址:西宁市城中区民主街1号青海省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原古玩城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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