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人公告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公开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川渝两地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名额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共计12名,具体选调条件要求详见《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各单位简介如下: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公益二类
事业单位
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培养大专学历交通人才,促进交通发展。承担土木工程类、机电类、交通运输管理类、计算机信息工程类及社会人文学科的高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的学历教育;承担与公路交通相关的职业培训及对外技术服务;开展科学研究。
四川省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工作中心
公益一类
事业单位
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横街26号
具体负责交通运输重点项目投资人或法人确定前的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有关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后期评价等工作。
四川省交通物流发展中心
公益一类
事业单位
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北街8号
承担交通物流发展相关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大件公路运输协调服务工作。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
公益一类
事业单位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180号
负责全省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及交通系统信息网络的建设、协调和服务工作。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史志总编室
公益一类
事业单位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180号
负责编纂四川省交通史志类书籍、交通类画册、当代交通丛书等,编辑出版《四川交通年鉴》。
四川省川藏铁路配套公路保障中心
公益一类
事业单位
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横街26号
承担川藏铁路配套公路建设,运行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四川省交通医院
公益二类
事业单位
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恒山北街139号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承担交通系统职工的疾病预防、保健和疾病诊治工作。医院目前正在迁建,计划近年内建成三级甲等医院。
二、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在编在岗人员;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在川、在渝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见附件);
4.具有2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年6月18日;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诫勉、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6.尚在国家和四川省、重庆市以及定向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7.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8.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 1号)规定应当回避的;
9.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10.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报名。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5日24:00,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进行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本次公开选调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向选调单位或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选调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6626583。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缴费。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6月26日24: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3〕539号文件,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岗位调整。选调岗位的报考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调减该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于2023年6月27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向社会公布,相关报名费将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缴费时的账户。
6.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2023年7月5日至7月7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等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4:1。
笔试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暂定于2023年7月27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公布。考生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考生,可于2023年7月27日至7月28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申请核查本人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23年8月1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公布。
考生的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可于2023年8月2日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
2.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4: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及面试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笔试准考证;
②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③《报考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盖章);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本人不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合格的,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并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8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报考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专业笔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考察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能力水平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顶岗试用人选。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顶岗试用
考察合格后,拟选调人员到选调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考核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讨论决定
各用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顶岗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
交通运输厅对拟选调人员分别在厅网站、用人单位网站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一) 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 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 本公告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6626583(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28-82682962(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028-85005355(四川省川藏铁路配套公路保障中心)
028-64067335(四川省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工作中心)
028-85080957(四川省交通物流发展中心)
028-85525249(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
028-85525367(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史志总编室)
028-60232261(四川省交通医院)
028-8552515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28- 8552525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纪委)
附件: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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