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经开区社保受理中心招聘公告
大庆经开区社保受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社保业务辅助处理岗位6人,工作内容为社会保险综合业务经办。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工作积极主动,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文字编辑软件或WPS办公软件;
4.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有相关社会保险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7.曾参与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8.患有精神疾病或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rhlsbfzx@126.com。《报名表》应保证内容填写完整,表内照片清晰。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6月23日
咨询电话:5151626
(二)资格审查
依据公开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测试
本次测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统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问题的,予以录用。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拟录用人员与黑龙江省融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薪资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薪资按月发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期间按80%比例计发试用期薪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者自网上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方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将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3.最终解释权归经开区社保受理中心。
附件:大庆经开区社保受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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