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安福县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25人)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留置看护队员协助监察委员会开展留置看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留置看护队员25名(其中男性21名、女性4名),属编制外合同用工。
二、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以上(2005年6月1日以前出生)、男性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和退伍军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5岁。女性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男性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以上文化学历,女性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
4.身体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色觉异常,无传染性疾病。双侧矫正视力须达到4.5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2〕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执行。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和有吸毒史、精神病史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培训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6月25日(8: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安福县公安局政工室406办公室(安福县泸水河大道288号)。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须提供党员证件;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2、体能测评
参照《江西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达标评分标准》执行,主要测试男性1000米、女性800米跑(占50%)、立定跳远(占20%)和10米×4往返跑(占30%)三项,总分100分。(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4.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体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5.政审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进行,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出现不合格,依次递补。
6.公示
对体检、政审均合格的考生在“美好安福”“安福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获得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培训和聘用
由县监委、县公安局对拟聘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并经试用期1个月考核合格的,县公安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配发工作所需服装,并安排上岗。
四、工资待遇
留置看护队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加班补助、绩效考核工资三部分组成,每人每月3000元(含社保、医保、工伤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缴纳社保、医保、工伤、失业保险等。
参加纪委监委留置看护任务每天另有补助津贴,由纪委监委直接发放至个人工资账户。
本公告由安福县监察委员会和安福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479610213(曾警官),0796-7623017
安福县监察委员会 安福县公安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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