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社会招聘20人公告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54年,现隶属于辽宁省交投集团,2003年由事业单位转制为国有科技型企业,201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保持至今,2018年被列为国务院国企改革“双百企业”,2019年初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员工持股工作。公司旗下独资、控股子公司共5家,现有职工800余人。主要从事勘察设计、全过程工程咨询、试验检测、装配制造、技术创新、养护施工等业务。拥有公路全行业设计、工程勘察、轨道交通、市政道路、市政给排水工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等20余项资质,业务范围遍布25个省、自治区。拥有1个行业研发中心,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拟面向社会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社会招聘岗位汇总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的必备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等职业资格人员,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及以上职务人员,具有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中层及以上职务人员,具有中型企业主要负责人工作经历人员其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所学专业符合岗位需求。
(四)应聘有职称、职业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持有相应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五)熟悉本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六)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和本专业常用软件。
(七)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八)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应聘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十)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条件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下午17时,逾期不再受理;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所属单位将个人简历、报名岗位等信息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发送至相应招聘邮箱:
设计院邮箱:lnjtghsjy_zhaopin@163.com;
大通公司邮箱:lndtgs@126.com;
顺通公司邮箱:lnstzpjz@163.com;
(二)资格初审与笔试
1、资格初审。由设计院委托第三方招聘机构按照岗位任职资格要求与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按未通过资格审查处理。
2、笔试。第三方招聘机构将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员的基本情况与应聘岗位进行匹配性筛选,择优选择确定笔试人选,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第三方招聘机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设计院将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并按笔试、面试成绩3:7权重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拟考察人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材料。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经设计院内部决策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辽宁省国资委网站、辽宁省交投集团网站(http://www.lnjttz.cn/)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设计院对首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设计院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设计院对应聘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做他用。
(四)咨询电话:
设计院公司:024-83738571
大通公司:024-67856533
顺通公司:024-83385561
附件: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社会招聘岗位汇总表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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