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招聘公益性岗位4人公告
根据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涪陵就业办发〔2020〕3号)要求,为拓宽就业帮扶渠道,促进贫困家庭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江北街道实际,现将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共4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涪陵籍2023年应届或离校2年内(即2022、2023年毕业生)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贫困家庭、低保家庭等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优先;
(三)身体健康,电脑操作熟练,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愿意服务基层。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不宜从事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6月3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 报名地点
涪陵区江北街道北山大道2号江北街道办事处A206办公室;联系人:罗京,电话:023-72160028。
3. 报名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江北街道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寸彩色登记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江北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2)面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则加试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其中一名报考者为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则直接将其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由江北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时间及地点另行确定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当日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特别是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能力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差额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江北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报上级备案。
四、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江北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限届满,江北街道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三)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待遇:基本工资2100元/月,(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交纳部分),生活补贴、考核奖励(年终根据工作情况给予一次性考核奖励)
五、纪律要求
江北街道办事处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江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江北街道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27日
附件下载:
江北街道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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