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5人)
为进一步加强通化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消防应急救援能力,通化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事宜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通化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通化县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等应急工作,此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履行消防执勤职责,全部工作在消防救援大队,从事一线灭火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任务,实行24小时准军事化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通化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从事一线执勤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
3.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文身、无吸毒、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良嗜好;
5.男性,具有通化县户籍,身高170cm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30周岁(1993年6月29日-2005年6月29日期间出生),双眼裸眼视力均在1.0以上。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为2023年6月29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退役士兵及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7.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进行过活动的;
4.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人员关系密切的、政治上可疑的;
5.本人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组织、宗教极端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9日、20日,8:30-11:30,13:30-16:30
2.报名地点
通化县消防救援大队(长征路1234号)
3.报名方式
严格按照规定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6个月内)红底免冠小2寸照片3张、填写准确完整的《通化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1)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无违发犯罪记录(考核通过后本单位会向各派出所出具介绍信,暂不用自己办理)。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政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公安机关负责对报名人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进行核实。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不予录用。
(四)体能技能测试
时间:2023年的7月24日。
地点:通化县消防救援大队。
所有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双杠杠端臂屈伸、引体向上。体能测试满分140分,其中每个科目占20分,分为五级,按考核成绩对应的级别得分,要求七个科目总得分不得低于56分。
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性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考生隐瞒身体状况出现后果,考生自负。体能测试标准详见《体能测试考核标准》附件2。
(五)面试
时间:2023年7月25日。
地点:通化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按照体能技能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个人总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体检人员。拟体检人员以外的考生,可作为日后增补消防员的储备力量,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可经过体检和政审,直接录用为消防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退役士兵及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的考生优先聘用,如无退役士兵及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则按体能成绩排序。
(六)体检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需能够适应岗位条件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体检合格的,由通化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聘用人员与通化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并报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负责专职消防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者消防救援大队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报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和《吉林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续签或解聘手续。根据《吉林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管理办法》(吉公办〔2016〕48号)文件规定,对拟聘用的战斗员年满42周岁时,与个人解除劳动关系。
五、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战斗员工资暂定为每月3000元,工作满2年的,工资暂定为每月3500元,工作满5年的,工资暂定为每月4000元;确定的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包含试用期间全封闭培训3个月(此期间没有休息日),试用期战斗员工资为每人每月2500元。
2.用人单位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其它待遇
1.通化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配发服装和装备,享受消防救援队员同等住宿、伙食、被装标准;
2.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日常工作实行“工4休2”制度,即驻队执勤4天休息2天;
4.在单位就职期间,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日常工作表现,为专职队员申报业务培训和岗位学习,帮助掌握一技之长,学习业务知识;
5.到规定年限离职后,可按有关政策优先推荐到相关单位工作。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关注通化县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因个人关注信息不及时导致贻误测试、考试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参加各项考核家长不得随行,凡在考核期间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呼吸困难等临床症状与不适反应的不得参考;进入考核场地后,招录对象要服从工作人员相关管理,听从指示配合完成各项考核,对拒不配合管理及安排的,直接取消招录资格;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7.此公告由通化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平台:
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tonghuaxian.gov.cn) 通化县电视台
2.考务网站:
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tonghuaxian.gov.cn)
3.政策咨询电话:
通化县消防救援大队 5222119
附件1: 通化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 体能测试考核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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