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补充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2023年度补充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以下简称三峡局)地处世界水电之都、全国文明城市、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湖北省宜昌市,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履行航运综合行政管理和枢纽通航建筑物运行公益服务两大职能,承担安全管理、海事监管、航道维护、调度指挥、锚地管理、通信信息保障和船闸及升船机运行维护等主要职责,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对外的综合管理模式,管理着一座升船机、两坝船闸、三个港区、四处桥区、六个交通管制区和八处大型锚地。三峡局先后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称号,所辖河段被交通运输部命名为“全国文明样板航道”。
根据工作需要,三峡局拟补充招聘事业编制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三峡局2023年度补充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职位应聘条件
(1)2023年度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全脱产应届毕业生(含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包括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的毕业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双证齐全(限制于最高学历);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合作精神。
(二)专业条件
与应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依据教育部高校专业目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 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职位的。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9:00至7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宜昌人事考试网(http://ycrsksy.zgjrcw.com),按相关要求提交报名信息。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7月4日9:00至7月13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4.缴费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4日9:00至7月14日12: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未按期参加报名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笔试内容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总分100分,不指定考试用书。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4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不足1:4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各职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及公示
拟录用人选将在三峡局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及专业。
(二)招聘后续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有关事项通过三峡局政府网站(https://sxth.mot.gov.cn)进行公告。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信息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或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络的,或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考人员放弃或视同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或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在有递补人员的情况下可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招聘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存在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情况的职位,对应需要回避的情形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二)对本次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三)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三峡局人事教育处 0717-6961261、6962812
监督电话:三峡局纪委办公室 0717-6961391
(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附件:三峡局2023年度补充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docx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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