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忠县公安局辅警岗位招聘50人公告
重庆市忠县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采用派遣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派往忠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报考条件
1. 男性,年龄18至35周岁,已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
2. 女性,年龄18至35周岁,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3. 本人户籍地为忠县籍,或本人亲属有在忠县长期定居者;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6月30日,年龄18至35周岁,是指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 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五)报名注意事项
1. 截至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2. 重庆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以及从辅警岗位离职不足2年的,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各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4.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应聘人员需如实报告身体、精神等疾病史,不得谎报、漏报。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6.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的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7.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8.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9:00至7月20日18:00
2.报名流程:
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证件照(白底2张),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2>属退伍军人的,须提供退伍证明。
<3>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最高学历为高中,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须到学校开具高中毕业证明(加盖鲜章)。
<4>在职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应聘者具有专业特长方面相关资格认证或获得重大奖励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现场报名地点:忠县大桥路15号 重庆市忠县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三楼综合办公室)。
网上报名:考生将附件2《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填写好后将电子版发送至重庆市忠县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地址:2311509850@qq.com。
重庆市忠县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54403996,县公安局联系电话:54455028。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21日9:00
2.资格审查地点:忠县公安局二楼大会议室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证件照(白底2张),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2)属退伍军人的,须提供退伍证明。
(3)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最高学历为高中,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须到学校开具高中毕业证明(加盖鲜章)。
(4)在职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应聘者具有专业特长方面相关资格认证或获得重大奖励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由重庆市忠县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通过网上公布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24日9: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未达到1:3的则全部进入体能测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用)》等执行。体能测试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试当天。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纵跳摸高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体能测试结束后即时向考生宣布体能测试结果。
3.体能测试时间:2023年7月26日
4.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5.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小组当场予以处理,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受理。
(五)面试
1.参加面试者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未达到1:2的则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面试时间:2023年7月27日9:00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属于本公告第二条第四项情形的人员为第一优先顺序进入体检环节;其它成绩并列情形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者则以体测长跑成绩好者优先。
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并自备体检费。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时后不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
体检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2023年7月28日7:30
体检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照我市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要求进行考察,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个人信用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岳父母(公公、婆婆)、年满14周岁的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考生应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联合奖惩”栏“公众查询入口”查询本人信用信息。同时,应到银行打印或者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考察组对考生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审核后出具相应的考察材料。
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录用。
考察时间:2023年7月29日至2023年8月4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安忠县”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5日至8月9日。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与重庆市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忠县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辅警入职时间为合同签订时间。被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一选择报考岗位内包含的单位。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相关待遇
1、财政全额拨款,同等享受人民警察工伤等优抚待遇,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2、试用期2个月只发放基本工资,转正后辅警工资2870元/月(含绩效考核、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工资实行动态增长制,随工作年限增长逐年递增,统一配发服装。
五、附则
本公告由重庆市忠县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涉及招聘有关问题可咨询重庆市忠县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54403996。
附件1:
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忠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重庆市忠县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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