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聘辅警、工作人员7人公告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人员的公告为充实我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工作人员队伍,加强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服务保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名、工作人员3名。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性质
(一)岗位:司法警务辅助人员4名(限男性)、工作人员3名。
(二)性质:聘用制人员(与大通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学专业、警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及有从警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禁入情形: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等程序进行。
四、工资待遇
新招辅警、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工资按我院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为其提供服装、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差旅费、工会福利等保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后本单位不提供住宿,应聘者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六、招聘报名
符合以上条件的有意者,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前来报名。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
2.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验印报告等;
3.近期免冠彩色小2寸证件照两张。
报名地点: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4日
联系电话:0971-2886005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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