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高级师范学校招聘工作人员12人简章
德州高级师范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2023年德州高级师范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除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3年7月13日之前取得。
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于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资料,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发送后需电话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534-6011619)。报名截止时间后发送的邮件将不再予以受理。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0:00— 7月19日24:00。
具体办法和要求:报名人员下载《德州高级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完整、如实填写,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纸质件需粘贴照片或彩色打印),并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pdf或jpg格式)压缩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招聘邮箱dzgjsfxxrsc@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如:01学前教育张三),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学校先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初审结果,由学校专人电话通知。资格复审放在笔试之后进行。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和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登录德州高级师范学校网站(http://www.dzgjsf.cn)查询。
2.笔试条件。所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笔试。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笔试方式。笔试不指定教材,01、02、03、04、05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06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德州高级师范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学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德州高级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报 名登记表》(附件2)、《德州高级师范学校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信(加盖公章)(附件4)。资格复审由德州高级师范学校专门负责,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办理时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包括网签),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等。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上述材料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凡考生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地点:德州高级师范学校行政办公楼3012房间(德州天衢新区崇德八大道5666号)。具体复审时间见学校官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登陆德州高级师范学校网站(http://www.dzgjsf.cn)查询。
2.01、02、03、04、05岗位面试分为两个环节:说课、答辩,05岗增加技能测试。
(1)说课。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说课的具体程序、要求和时间登陆德州高级师范学校网站(http://www.dzgjsf.cn)查询。
(2)答辩。听课专家根据考生说课情况,现场提出专业问题,由考生思考后现场进行答辩。专家根据考生对专业知识的熟悉程度进行现场打分。答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技能测试。增加技能测试岗位的考生,按要求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面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说课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70%,答辩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30%。增加技能测试的岗位,说课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答辩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30%。说课、答辩、技能测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3.06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说课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高级师范学校网站公示。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由德州高级师范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对于问题未查清和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德州高级师范学校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德州高级师范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和虽有问题反映,但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笔试、面试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严肃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有关招聘信息通过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德州高级师范学校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534-6011619、6011699
监督电话:0534-2322432
附件1:德州高级师范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德州高级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德州高级师范学校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信(样表).xls
德州高级师范学校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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