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小编 发表于 2023-7-11 17:17:30

2023年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三支一扶招募公告(29人)

  2023年塔什库尔干县“三支一扶”招募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什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喀什地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30号)部署安排,结合塔什库尔干县实际,现将2023年塔什库尔干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一)招募名额:29人。

  (二)服务岗位:塔什库尔干县各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

  (三)服务期限:2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塔什库尔干县户籍2020-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自愿到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乡镇基层工作;

  3.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参加过“三支一扶”志愿服务的或已被“三支一扶”计划录取未上岗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参加招募的人员。

  三、招募原则和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个人报名

  时 间:7月11日至7月31日。

  2023年“三支一扶”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www.xjggjy.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上传个人照片。

  (二)资格初审和现场审核

  时 间:7月11日至8月4日

  网上初审、现场审核同步进行,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考生及时下载打印《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后本人签字按手印,并于8月4日20:00前,由本人携带《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及所需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到县人社局3楼工考办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提示:如《报到证》上标注有签约单位的考生,必须提供已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笔试

  1.笔试时间:8月8日,考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等有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统一命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3.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二代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到达的,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由塔县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统一命制试卷,测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塔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8月9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由塔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名额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全部面试人员结束面试后当场公布。

  (五)体检

  体检时间:8月10日,按照相关体检标准和内容,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通过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由个人承担。

  (六)政审

  面试、体检通过的人员,到县人社局领取政审考察表进行政审,并于8月17日前,将政审考察表交所到县人社局。

  (七)公示

  对通过面试、体检、政审的拟招募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招募。

  (八)培训

  8月25日至8月31日,由县人社局组织新招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九)组织上岗

  9月1日,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新招募人员上岗。

  四、待遇保障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年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社会保险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生活补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各服务单位给予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

  (四)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五)期满就业政策支持。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研加分等支持政策。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

  (二)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本公告由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政策咨询电话

  塔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人:库尔班阿洪·吾守拉洪

  咨询电话:13579937844 座机电话:0998-3422313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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