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崇信县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8人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平凉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平凉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选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贯彻落实省委“1+4”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崇信县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录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8名(其中城市社区11名,新窑社区5名,五举社区2名)。其中,在崇信县社区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或持有社会工作者执业证书的社区自聘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网格员中招聘5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崇信县户籍或崇信县生源高校毕业生;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和工作经历等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自愿从事基层社区服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六)具有社区工作经历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吸食毒品、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6.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至7月17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崇信县西街124号崇信县人社局303会议室。
3.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填写《崇信县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社区管理常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人选按报名人数和选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定合格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人选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据选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比例的,由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定合格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确定
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试中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选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2.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初选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在崇信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选聘的相关情况,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聘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聘。因在公示环节放弃或取消选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备录人员库(有效期1年),按照实际录用人员1:1的比例,将本次招录考试未录用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18名备录人员,出现缺员时,随缺随补。
(七)聘用
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由县城市社区管委会、新窑镇分别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选聘手续,合同期5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现实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八)薪酬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的薪酬制度,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工资和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纳入县财政预算。
1.基本工资:每月2200元。在以后工作每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1月起基本工资增加50元。
2.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基础性绩效工资300元,按月度考核随工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根据实有专职社区工作者人数核定发放总量(每人每月300元),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由用人单位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分配,于次年一季度发放。
3.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4.专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分别由城市社区和新窑镇具体负责实施,不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继续教育、体检等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崇信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本次选聘考试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考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二)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为保证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县纪委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
(五)本公告由崇信县2023年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9336102326
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09336123695
新窑镇人民政府:09336221046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教科局纪检监察组 09336124623
附件:
附件1: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位简表(7.11).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崇信县2023年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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