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煤矿安全监管辅助技术岗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5人) ...
为补充昌吉州煤矿安全监管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规定,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2023年昌吉州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煤矿安全监管辅助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5人。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学历、年龄、专业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应、历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6.考生应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学历应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
7.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涉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条件的,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日(2023年7月11日)。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和具有相应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
3.企业单位在职且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4.已纳入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曾经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被不予录用(聘用)未满5年的,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受到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6.报考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7月23日(10:00—18:00)。
2.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zxbm.work:8003),按照公告及招聘职位条件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本科毕业生须上传人事档案中的课程成绩单或学校出具的课程证明;研究生须上传附导师评语和专家评阅意见的研究生毕业答辩论文;在职人员须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相应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具备煤矿行业相关资格、煤炭管理部门或煤矿企业工作经验的,还须上传资格证书、原工作经历期间社保缴费证明等印证材料。考生须保证填报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上报时未完整准确填报的,报名结束后不予受理。在各招聘环节中,发现材料虚假或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及确定的课程、论文审核条件进行报考,因个人理解有误、填报信息虚假、填报信息有误或填报信息缺失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及缴费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11日-7月25日(10:00—20:00),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招聘办)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和上传的印证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请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关注系统反馈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审查中涉及到专业条件及课程要求的,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及确定的课程、论文审核条件进行审核。
3.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7月27日23:30前登录网上系统缴纳报名费15元/人及考核费40元/人,并自行打印专业测试通知单。考生未按规定时限缴费的,视为放弃。已缴费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后续环节的,不予退费。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阶段,考核分专业测试和面谈两个环节进行,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专业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60%,面谈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40%。
1.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2023年7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单,考生须按通知单标明的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按时参加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内容以从事煤矿安全监管辅助技术岗位应当具备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知识为主,使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国家通用文字答题,测试时间为90分钟,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专业测试时考生须出示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专业测试通知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或未携带相关证件的考生,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4)2023年8月3日,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公众号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及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同时公布面谈入闱比例及入闱面谈人员名单。
(5)入闱面谈的考生于2023年8月3日19: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面谈通知单。
2.面谈
(1)面谈时间为2023年8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谈通知单,考生按照面谈通知单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谈,未按时到达或未携带相关证件、又不能证明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谈。
(2)面谈主要从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工作协调能力与责任意识、人际沟通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以及考生所取得的资格和工作经历等方面予以量化赋分。面谈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谈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公布考核总成绩及体检入闱人员名单
(1)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职位与入闱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一轮面谈的方式,考核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2023年8月7日,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公众号公布考核总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3)入闱体检考生于2023年8月7日19:00前登录网上系统自行打印体检通知单。
(四)体检
1.体检时间:2023年8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体检通知单。
2.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附件3)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4)。
3.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自被告知结果5日内,经本人书面申请,州招聘办统一组织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4.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职位,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面谈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5.体检费、复检费均由考生自行承担,由体检医院按照该医院的收费标准收取。
(五)考察
2023年8月10日—8月14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考生的证件、相关资料、个人档案原件及个人真实情况进行复核,并采取多种形式对个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按该职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
在考察中,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
8月15日—8月23日,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网、“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和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公众号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在1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编制和聘用手续。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工作监督及其他
(一)考核招聘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考核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二)对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情节严重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考生,5年内不得参加昌吉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三)参与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附件5)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和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公众号发布变更公告。网站查询方式: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j.gov.cn)-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五)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辅导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资料,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州招聘办负责解释。
网上填报政策咨询电话:0994-2320623
监督电话:0994-2347609
技术咨询电话:0431-81173909
附件:
1.2023年昌吉州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煤矿安全监管辅助技术岗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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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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